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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科技分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科技分会,是由志愿从事科技服务事业的科技界青年组成的机构。本分会承认并遵守《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接受科技部和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领导。
第二条
本分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全国科技界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和组织科技界的广大青年志愿者,为推进“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方法,提高青年的整体素质,促进科技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三条 配合国家科技扶贫工作,深入实施“科技扶贫青年知识分子促进行动”,为贫困地区的发展提供志愿服务。
第四条
合国家技术创新工作,组织和动员科研院所的青年志愿者,为国有企业特别是地方乡镇企业的发展提供志愿服务。
第五条
配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全国科普工作,组织和动员青年科技工作者,为传授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和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实施《中国21世纪议程》提供志愿服务。
第六条
配合全国干部培训工作,组织青年科技管理工作者和青年专家,深入基层管理部门,义务宣讲和咨询政策、法规以及热点问题,为提高基层干部素质作出贡献。
第七条 指导科技系统的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
第八条 开展与海内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第三章 运作方式
第九条
科技分会致力于建立志愿服务供需信息网。所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坚持:(l)从需求出发;(2)集中服务与远程服务相结合;(3)试点先行、逐步铺开。
(一)建立需求信息网,长期收集需求;
(二)通过各种媒体,对社会公布需求;
(三)根据需求,公开招募青年志愿者,建立青年志愿者信息网;
(四)组织青年志愿者,集中到现场服务,或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远程服务。
第四章 会 员
第十条
科技分会实行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相结合的制度。
根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并办理有关手续,本分会会员即成为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
第十一条
凡依法成立的青年志愿者组织和热心科技服务的青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符合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条件,承认本分会规则并提出入会申请,经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分会会员。
第十二条
会员的权利:
(一)根据本分会的决议精神,依法开展团体会务和个人行动;
(二)对本分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
(三)向本分会推荐会员;
(四)请求本分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分会规则,执行本分会决议;
(二)参加本分会活动,完成本分会委托的任务;
(三)向本分会报告团体会务;
(四)向本分会缴纳会费。
第十四条
本分会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的原则。
第十五条
会员利用本分会名义组织活动,须经工作委员会批准。
第十六条
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和本分会规则的行为,工作委员会有权撤销其会员资格。
第十七条
本分会将适时表彰和奖励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团体会员和个体会员。
第五章 组 织
第十八条
工作委员会为本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工作委员会设主任一人,由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副秘书长兼任;常务副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工作委员会成员由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提出建议名单,由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常务理事会任命。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讨论和决定分会年度工作方针、计划和任务;
(二)聘请分会总顾问、顾问;
(三)决定本分会机构设置;
(四)审计和监督分会的财务收支状况;
(五)向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汇报工作;
(六)完成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十九条 工作委员会下设秘书处,执行工作委员会的决议,处理分会日常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于人。秘书长与副秘书长人选由工作委员会决定。秘书处设在科学技术部青年联合会,与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科技界别委员会秘书处合署办公,对外可代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科技分会。
第六章 经
费
第二十条 本分会的经费来源为按国家规定获得的拨款、会员会费、社会捐助和其它合法收入。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分会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解散时,由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会和科技部直属机关党委协商决定。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科技分会秘书处。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自工作委员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科技分会
总顾问和顾问名单
总顾问:李学勇(科技部副部长)
胡春华(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顾 问 (按姓氏笔划为序):
于鹰(科技部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
马连芳(科技部农村中心副主任)
王志学(科技部农村中心副主任)
孙寿山(团中央宣传部部长)
申茂向(科技部农社司副司长)
朱传柏(科技部政体司副司长)
崔志雄(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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