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生活

  收入与消费:河北省城乡居民的生活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部分地区达到了小康水平。2003年,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39.1元,增长率为8.4%;农民人均纯收入2853元,增长率为6.3%。居民消费支出与收入同步增长,城镇居民消费支出5439.7元,增长7.3%;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00元,增长8.4%。人们的衣、食、住、行呈现多样化和高档化。

  城镇化:河北省城镇化进程加快,目前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城镇体系,加快了城市现代化和城镇一体化步伐。2002年底,河北省城镇总人口为2228万人,城镇化水平为33%。其中,设市城市城镇人口1221万,对城镇化水平的贡献率为25%,建制镇城镇人口451万人,对城镇化水平的贡献率为20.2%。

  安居工程:2003年,河北省城镇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18.9平方米,农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5.6平方米。与此同时,政府还实施了“安居工程”,改善住房困难户的居住条件。另外,城市居民住宅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部分小区已由“小康型住宅”向“智能型住宅”过渡。

  社会保障:河北省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02万人、383万人和484万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83%左右。社会福利事业稳步发展,全省78万人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