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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将父亲送上了法庭
一位记者在他的《同床异梦--第三次离婚浪潮启示录》中开篇写道:"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中国,有两个词语突然成了人们生活中心词汇而被高频率地使用,一个是'改革',另一个是'离婚'。改革是对社会经济体制而言的,而又关系着千家万户的人生活;离婚是个人的事、家庭的事,但它激起的波澜却又广泛地冲击着社会。"的确,离婚大潮已经剧烈地冲击着人们的生活,其中受害最深的则是他们的"爱情结晶",那些生活在破碎家庭、甚至被遗弃的孩子们。动荡的家庭给他们带来了不安定的生活环境,也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
湖北省一位少女在信中向我们讲述了她的经历,娟秀的字迹诉说着一个凄凉的故事。
我是个身体微胖、相貌平平的女孩,性格孤僻忧郁,很自卑,所以在别人的眼里表现羞怯、迟钝。这大概是由于家庭的影响造成的。
我的家庭可以说是不幸的。在我七八岁时,爸爸和妈妈争争吵吵闹了三年,终于离婚,在我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难以治愈的创伤。妈妈和我相依为命过了几年, 最后和一个当司机的结了婚。妈首先就问我同不同意,我不想让妈妈孤独地过一辈 子,又听妈妈的同事说这个司机挺好,就同意了。这样,我便又有了两个姐姐和一个"合二为一"的新家庭。开始,我们的生活还过得不错,可时间一长,就纷争不断,越来越不和睦了。
后来,我的后爸被工厂裁员下岗了,这使他的脾气大变,整天喝酒,动不动就和妈吵架,对我们几个孩子不打则骂,家里从未安定过。他对我的那两个姐姐还好,对我则视如仇敌,可谓心狠手辣。一旦喝醉,我就是家中最倒霉的一个。
记得有一次他醉醺醺地回到家里,因为找不到钱包,便对我大发脾气,指着我, 骂我是家贼,问我把他的钱偷到哪里去了。我说没偷,他不信,一个大巴掌就扇了 过来。顿时,我的脸火辣辣地疼,嘴角流出了鲜血......其实,这只是我无数次遭遇中的一次。严重的是,一到夏天,我都不敢穿短袖衣服,生怕同学们看见我身上的累累伤痕。母亲对于父亲的行为,也只能逆来顺受。以前她曾为我的事吵过,可根本无济于事,每当父亲打了我,她就只能抱着我哭。后来,我就尽量不让母亲知道自己挨了打。
我脾气古怪、自卑,总觉得自己什么都不如别人。我有三张脸:在家里逆来顺受,在别人面前活泼,在自己独处时多愁善感,灰心丧气。我渴望得到理解,也渴望得到帮助。可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我只有将苦恼深深地埋在心底。有时候,我想一死了之,也许死了就什么事都没有了,死了就不会再受虐待,再挨打了....
这位少女的血泪控诉,即使我愤愤不平,又使我忧心仲仲。少男少女被虐待的情况在一些家庭时有发生,尤其是某些离异家庭。也有的孩子虽然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但仍免不了惨遭毒打或百般虐待。这些家长在打骂、虐待孩子的时候,都存在着一种心理:孩子是我生的,我想怎样就怎样!即使是在重新组合的家庭中,家长们也会这样想:我供孩子吃穿,供他们读书学习,我有权对孩子进行管教,想干啥就干啥,谁也管不着。这种错误的想法致使许多成年人铤而走险,甚至触犯神圣的法律。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这部法律是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其中第八条规定:"父母或者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第十二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这两条法律条文可以帮助少年儿童保 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位十几岁的学生曾运用上述法律条文将自己的亲生父亲送上了法庭,他的做法值得借鉴。
他的名字叫刘剑。一天,他呜呜地走进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我要告我爸爸!我被他打得实在吃不消了......"法院同志吃了惊,盯着刘剑头上的纱布和身上的累累伤痕,无不吃惊,无不同情,决定先进行调查研究,再考虑解救办法。
原来,刘剑从小就遭父亲虐待,毒打简直就是家常便饭。还在婴儿时期,只要他一哭,父亲就会冲上来"啪啪"两个耳光打在他稚女嫩的脸上。刚刚几岁,他要站在炉灶前给父亲炒下酒的花生,一旦炒焦了,他父亲就会扔下酒杯,将一盆冷水扣在他的头上。哪怕是做错一件小事,也难逃脱父亲的毒打:
"去,站到床架上去!"
刘剑战战兢兢地爬到狭窄的床架上。
"啪--"父亲一皮带打起来,刘剑"哎哟"一声,从床架上掉下来,倒在地上哭起来。
"站上去,再站到床架上去!"父亲又在怒吼。
于是,刘剑一次次哭着站上去,又一次次哭着被打落在地......
看着别的孩子被父母掌上明珠似地爱着,刘剑百思不得其解:我学习成绩不错,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品行也好,从不乱花零钱,我不是个坏孩子呀!父亲为什么这样对我呢?
是啊,为什么呢?其实父亲毒打孩子的原因荒唐得令人哭笑不得:"这'野种' 眼睛一只大一只小,眉毛倒挂,将来不是个好东西。"听父亲这样说,刘剑更加困惑了:这怎么是我的错呢?难道不是你们生的我吗?
暑假,父亲要刘剑去学校拿学生手册。刘剑赶到学校,正巧老师不在。别的同学都没当回事儿,可刘剑却吓得脸都白了,满头满脸都是汗。他知道,一顿毒打将不可避免。
果然,父亲正举着皮带怒视着他。
"嘶,嘶!"刘剑的衣裤被父亲扯破,父亲那双炼钢工人的强有力的手,把刘剑摁在一张方凳上。
"打,给我狠狠地打!"父亲命令妻子打儿子。
"打,狠狠地打!"父亲又命令大儿子打小儿子。
刘剑的臂上被咬了一口,赤裸的身子,稚嫩的皮肤,出现了一道道红印,渗着血。他拼命地挣扎,头撞在地板上,鲜血直流......
父亲打累了,疲倦地睡去。伤痕累累的刘剑却蜷缩在床角,毫无睡意。他不懂,生活为什么给了他这样一个冷酷专制、不通情理的父亲?!他想到了死,他曾好几次想跳江自杀,但又觉得太不值得。他突然觉得:既然爱已丧失,那么权利还是有。 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都是独立的人,都是平等的......看来,寻求自我保护的权利,才是自己唯一的出路!
父亲终于被押上了被告席。面对法庭正中闪闪的国徽,刘剑以原告的身份,向法院宣读了起诉书,残暴的父亲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他用法律保护了自己的权益。
亲爱的青少年朋友,当你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时,千万不要忘记,法律会保护 你,运用法律武器,是自护最有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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