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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怕过年


   在大批少男少女们的来信中,有许多信件是农村少年写来的。他们的烦恼主要有下列四大点:
   1、未来出路的烦恼:即怎样跳出"农门"。
   2、父母对自己的情感不理解,强迫自己早早订婚的烦恼。
   3、在与异性交往时被误解,纯真的友谊被别人误解为爱情的烦恼。
   4、农村的文化生活相对落后,生活平淡乏味给他们带来的烦恼。
   然而,在诸多烦恼中,除出路问题外,则以早早订亲为最。
   爱给生活以希望,一个人不能没有爱。但如果被爱情早早地捆住了手脚,它带给人们的将不再是欢乐,而是痛苦、眼泪和悔恨。中国古代就有"指腹为婚"的习俗,并为这类故事添加某些美丽动人的悲欢离合的情节,倒也博得了不少人的称道。 然而现在,换亲、童子婚、童养女习俗在也极为风行,而这种封建婚俗所带来的只是眼泪和哭声。
   16岁的农村少年阿德的来信就足以证明这一点,他说,他最怕过年。
   我最怕什么?说出来都没有人会相信,我最怕过年。
   从小,我的脾气就很怪,是个"愣头儿青",大家都这么叫我。可是,现在我 却最怕一件事:过年。一进了腊月,我就开始发愁,像惧怕灾难一样,惧怕春节的 到来。
   这话说起来可就长了。在我上小学六年级时,爸妈为我订了一门亲事。我们农村就这风俗,娃子们订婚都早。那时候我还小,不大明白这些事。有一天,大姨来我家,神神秘秘地和我妈嘀咕了半天,大姨走后,妈乐得合不拢嘴,我问妈为什么这么高兴,妈说是好事,却不说是什么事。第二天是星期天,妈叫我送一只鸡给大姨。大姨家和我家不是一个村子,她住在赵东村,离我家不远。刚开始,我不肯去, 因为我总觉得这件事很蹊跷:大姨昨天刚来过,为什么不把鸡给她?再说,以前去大姨家送东西,都是我妈自己去,今天为什么叫我去?后来,经不住妈好歹说,我 只得去了。
   到了大姨家,把鸡放下以后,我就想回去。可大姨硬拖进屋坐坐。进屋一看,一位中年妇女和一个女娃子正坐炕沿儿上看电视。见我进去,她们俩不约而同地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我这人很怕生,见屋里有人,便想走。大姨却说:"急什么? 吃了中饭再走不行?"这时,那女孩又扭头却看电视了,而那位妇女一直死盯着我看,看得我心里直发毛。
   大姨见我硬要走,就送我到门口。在院门口,大姨问我:"德仔,你看那个女孩长得怎么样?满意不?"我听了这话,顿明白了:原来,大姨和妈是要我来相亲! 我脸一下子烧起来,冲着大姨说了句:"我不要!"扭头就跑。
   回到家里,妈旁敲侧击地问:"德仔,去你大姨家看见谁了?"当时,我气极了,冲着妈没好气地喊:"没看见,谁也没看见!"
   为了这事,我和妈吵了一次,两天没吃饭,还跑到山上的苹果树下大哭了一场。可是最后我还是屈服了,我的反抗一点儿作用也没有。
   从那以后,我便成了"有主儿"的人。每逢过年时,爸妈就逼我去她家拜年。 拜年的程序也很复杂:一直门儿,要先给她爸妈磕头,然后恭恭敬敬地叫一声爸、妈。遇到他家的七大姑八大姨,也不能漏掉,必须一一拜过。拜完以后,要留在那里吃完饭才能返回。
   说实话,刚订亲那阵子,我还能硬着头皮朝她父母喊一声“爸”、"妈",但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对爱情有一些自己的理解了。尽管我现在才16岁,对爱情的理解还不完全正确,但我知道,爱情绝不是我现在这种样子。现在,再让我去喊他们"爸"、"妈"是很难的。因此,我害怕过年。每逢快过年时,我就像待宰的鸡鸭一样惶恐不安。可是,越是怕,时间仿佛过得越快,春节还是在极不情愿中到 来了。
   没办法,我只能忍受。现在我已是初三的学生了。这三年来我的心理负担是相当沉重的。我想好好学习,可又感到力不从心。我摆脱不掉这桩强迫的婚姻,心里像压了一块大石头般沉重!有什么办法呢?
   过年,对我的同龄人来说,也许是件快乐的事,而对于我,却是灾难。我怕过年。很怕。
   读完了少年阿德长长的来信,我情不自禁地陷入了深思。刚刚告别童年、成为少年的阿德,对生活、爱情、幸福的看法虽还不很全面,很难自己把握生活的方向盘,但已有初步认识。这个时候,就需要父母为他指点方向。而阿德的父母,还有 "她"的父母,却共同导演了一幕未来的悲剧,这个悲剧的主角儿正是阿德和无辜的"她"!
   在生活中,除了阿德和"她"以外,还有许多少男少女已经被编排成同样情节、同样故事中的主角儿,或者正在被编排、导演成主角儿。成年人常常慨叹爱情的贫血,认为只有婚姻之名、没有爱情之实的结合是一片荒芜的草地。他们恨过去那种毫无感情的政治婚姻,恨现在追求时尚的经济婚姻。然而,在对待少男少女的情感问题时,他们却忘了这一点。
   订亲、早婚,这类事情在城市发生得相对少些,而在农村却较多。这和当地的 生活环境、文化教育、风俗人情都有很紧密的关系,但最关键的还是人们的思想观念。也许有的家长会说:"孩子是我生的,我养的,我有权决定他的生活。"难道 真是这样吗?
   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第十一条中有着明确的规定:爸妈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已经有法律在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了。
   我们相信,天底下的父母都是爱孩子的。他们都希望自己的子女生活美满、幸福。如果青少年们他们能多向父母宣传法律知识,多与父母谈心,向成年人讲明自己的苦恼和矛盾心理,大多数父母是会理解的。但是,如果思想工作实在做不通,青少年们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父母作为国家的公民,应当,遵纪守法。
   我相信终有一天,阿德会喜欢过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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