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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告大商场的少女


  似乎一夜之间,仓储式商场在全国各大城市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这种仓储式商场也称为自选商场,给人们购物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你可以随意挑选,而不必因为多看了几种商品便要看服务员的脸色。
  但是,这种新生事物也给购物者和商场带来了尴尬。商场为了谨防商品丢失,不得不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上帝"们觉得在购物时总要遇到几双怀疑的眼睛, 似乎自己不是"上帝"而是"三只手"。这种不良的心理感觉自然要给人们带来烦恼。如果不幸被误会,所带来的则不仅是烦恼,有时还需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家住天津市的一位少女齐艳说她最讨厌自选商场,因为她曾在那里有过"不愉快的、恶梦般的"经历。她叙述说:
  我曾经和我们同学探讨过自选商场的问题,他们和我一样,都不愿到自选商场去买东西。当然,我们也不愿意到小国营商场去购物,小商场的服务员素质太差,光是那张脸让人看了就能难受半年。我愿意到个体户的商店去买东西,虽然有时也担心碰上假冒伪劣商品,但人家的服务态度却是一流的,买了东西要走出门时人家还笑着说"再见"。
  我不愿去自选商场,不仅因为在那里购买东西总要遇到几双怀疑的眼睛,还因为我在自选商场曾经有过不愉快的、恶梦般的经历。那段经历对我来说是可怕的、痛苦的,我一直把它埋在心底,没有对别人说过,我怕别人知道了会更加误会我。现在,我鼓足勇气将那件事告诉你们,也许你们会帮助我。
  几个月以前,我去一家自选商场买钢笔。那些笔漂亮极了,我看得眼花缭乱,爱不释手。尤其是一些进口的钢笔,不仅外形好看,笔芯设计得也很美。我真想买一支,可惜它们都太贵了。以我们家的经济条件,是买不起那么昂贵的钢笔的。最后,挑来挑去,我买了一支"金星8080"牌的国产钢笔,35元一支。
  当我拿着笔去交钱时,几个售货小姐突然围住了我,其中有两位硬说我偷了一支进口钢笔。我申辩说我没偷,她们偏说偷了。我的脸红了,一直红到脖子,我感到全身都发烧,眼泪禁不住夺眶而出。我很委屈地哭着,她们却以为我心虚,非要当众翻我的包、衣兜和裤兜。
  最后,她们没翻出进口笔来,可还是怀疑我。其中一位小姐还说:“钢笔是小物件,说不定藏在哪里了呢!”在众人怀疑的目光中,我离开了商场。从那以后,我就一直害怕去那种商场。我没敢把这段"受辱"的经历告诉别人,因为我好像得了心病,一提起这件事,眼前就出现那一双双审视的目光,我便觉得无地自容,心里火辣辣的,仿佛马上就要爆炸。
  请你们告诉我,我该怎么办?我怎样才能摆脱那段阴影?
  齐艳同学的遭遇令我们同情,然而同情之余,我们又感到悲哀:齐艳的心中不应该留有阴影,如果她能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就一定会摆脱阴影,走到阳光下,更好地生活和学习。
  齐艳将自己的遭遇归结到自选商场身上是不恰当的。自选商场是新生事物,它将不断地走向规范化管理。一些商家为维护自身利益,增加雇员盯顾客的梢儿,是不可取的。而无任何根据,搜顾客的包、兜,则是侵害顾客自身利益和隐么私权的违法行为。作为"上帝",大家完全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这方面,北京市少女汪丽娜的举动或许会给中学生朋友们一些启示。她虽然 只是一位年仅16岁的中学生,但却懂得用法律来进行自我保护。
  《北京青年报》报道:1995年9月2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当 庭调解,责令一家大商场向一位16岁的少女公开赔礼道歉,并且赔偿她精神损失费6000元。这家商场是北京绿凯和平里购物中心分店,而状告这家大商场的女孩是北京青塔院中学的学生汪丽娜。
  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原来,1995年6月12日晚,大约是8点40分左右,汪丽娜在购物中心买了东西后,便推着自行车离开商场准备回家。可是没走多远,就被商场的几位工作人员拦住了。其中一位说有人怀疑她拿了商店里的东西没有付钱,说着就要搜查她随身携带的物品。
  怎么可以这样?!汪丽娜一听就急了。他们凭什么随便搜查我的包?记得老师 上课时曾讲过,一般人是不可以任意搜查别人的,那是侵犯人的隐私权。
  "要搜查可以,但要去派出所,由公安人员来搜查。"最后,汪丽娜提出了这 样一个条件。
  可是,就在他们返回去向派出所走时,几名绿凯购物中心的工作人员又围上来 拦住了她,坚持要翻包检查。汪丽娜只好将自己刚从绿凯店里买的价值11.7元的东 西拿出来给他们核对。他们翻腾半天,并没有翻到要查找的东西。这种粗鲁野蛮的 行为深深地刺伤了一个少女敏感而自尊的心。汪丽娜哭了。
  回到家里,她向母亲诉说了事情的经过。母亲一听,顿时肺都气炸,便领着女 儿来到绿凯和平里购物中心讨个说法。当时商店已经关门,但在母女的要求下,商 店员工找来了经理郭铁生。郭经理的态度很好,安慰了母女一顿,并答应有什么事 第二天再说。可是汪丽娜坚决要求商场公开赔礼道歉,并用书面形式在商场门口张 贴8至10天,另外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然而这些要求并未得到商场方面的答复。
  那段时间,汪丽娜痛苦极了,整天躲在家里,不愿出门见人。是啊,商场离自 己家很近,本来,她的学习成绩很好,还爱好外语,课余时间报名参加了英语夜校。 可这样一来,她连夜校也不敢去读了,整个暑假都闷在家里。当然,在苦闷中,她 也在等待,期盼商场能给她一个合理的答复,真正还她以清白。
  可是,她失望了。商场没有对她做出任何补偿性的举动。无奈,她只好上告。 可是她母亲却忧心忡忡:认为小胳膊扭不过大腿,劝她算了。汪丽娜却信心十足, 没做亏心事,咱怕啥?我们就是应该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终于,母女俩将一纸诉 状递上了法庭。汪丽娜用法律不只是保护了自己的名声,同时也卸去了多日来压在 心坎上的重负。
  走出阴影后的汪丽娜,生活得更充实更愉快,在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期间,担 任了服务工作。后来还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表演了节目并担任了报幕员。
  可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是相当重要的。当你的身心受到侵害时, 如果其它的方式无法维护你的权益,那么法律将是你最有力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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