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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目的不回头
他出生在一个穷困破落的家庭里。父亲是个卖威士忌酒的小贩,也是个嗜酒如命的人。所以,儿童时代的他,几乎每天都要跑遍全市的小酒店去寻找他的父亲。找着以后,他还要把踉踉跄跄的父亲送回家,然后由母亲搜索父亲的口袋,把剩下的钱全拿出来,用做第二天全家人的开支。他们一家只能住在阴暗污秽的旧房子里,而且还得不停地搬迁,因为他们经常交不起拖欠的房租而被人家驱逐。
生长在这样一个动荡的、经济拮据的家庭里,他哪里还有上学读书的可能呢?可是,他却在入学前就熟读了百科全书,并最终成为美国著名的多产作家。他一生共完成了48部巨著,500部以上的小著作,他的作品至少已被翻译成44个国家的文字。
他就是阿波顿·辛克莱。
在10岁以前,辛克莱一直没有时间和条件去上学。但是,强烈的求知欲望就像一头跳动着的小鹿一样,时时刻刻地撞击着他的心。为了获得更多对他有用的知识,他利用一切空闲时间来自修。凡是能找到的书他都读,凡是能利用的时间他一分一秒都不放过。每天在街上寻找父亲的时候,他总要趴在那些五彩斑斓的橱窗上,贪婪地看着橱窗里摆着的精美书籍。偶而从邻居那里借来一本书,他就如获至宝般读起来。
就这样,凭着顽强的自修精神,在入学以前,他已经熟读了大作家狄更斯等人的不朽之作,而且还把大百科全书读得烂熟。因此,进入小学刚两年,他就跳班接受高等教育了。
进入高等学校以后,家里的生活更困难了,为了照顾母亲的生活,也为了自己的学费,他开始自学写作。由于童年时期的良好自学习惯,使他阅读了大量的名著,具备了深厚的文学功底。于是,他跑遍了纽约各专门学校和哥伦比亚大学,以一元钱一份的价格,出售自己写的滑稽故事,并且以低价替一些杂志写小说。
可能是自学打下的基础吧,辛克莱写起小说、故事来得心应手,游刃有余。他每晚都可以写出8000多字来,而白天还要精力充沛地去上课。大学毕业以后,辛克莱仍然笔耕不辍。为了安心写作,他在一个叫纽杰赛的地方搭了一座帐篷,希望能超越自己,写出更有价值的小说来。埋头写了5年之后,他写了5部小说,但他仍感到不满意,还想写出更加有深度和力度的作品来。于是,他又开始写第六部作品《屠场》。结果、《屠场》一发表,立刻震动了世界,他的名字也因此而大放光彩。
辛克莱有个习惯,那就是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妻子劝他早些搬回家来住,他不听,他的目标就是不写出举世闻名的作品,绝不回家。如今,他的著作在德国销售了至少有200多万册,在俄国则超过300万册。
还有一段时间,辛克莱不知怎么心血来潮迷上了钢琴,他又拿出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劲儿,非要达到精通不可。于是,他每天都要不停地练上8个小时,惹得邻居纷纷向他抗议。最后他只好提着四弦琴,奔到丛林里弹给小鸟儿和松鼠听。
从贫穷走向成功,辛克莱最主要的法宝就是不达目的不罢休。还是在儿童时代,他就养成了这种倔强的性格,只要是他想读的书,总要千方百计地借来;他想做的事,也非亲手完成它不可。正是这种韧劲儿支持着他,使他靠着自学,成长为一名多产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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