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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能推卸责任吗
吴强的父母离婚了,吴强跟着妈妈生活。爸爸每月给吴强100元抚养费。一天,吴强骑自行车上街,不小心撞倒了一位老奶奶,造成老奶奶骨折,医药费花了3000多元。吴强的妈妈没有这么多钱,让吴强去找爸爸要,可爸爸说:“你现在和你妈妈一起过,惹了祸应该由她管,我不能出这份钱。”
请问:这钱到底应该由谁出呢?
我国《婚姻法》第29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吴强给老奶奶造成伤害,吴强的妈妈独立承担此责任又确有困难,那么吴强的爸爸理所当然地应当和妈妈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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