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创业培训

韩国的职业培训

  韩国于1967年制定了《职业培训法》,正式确立了职业培训制度。30年来,韩国职业培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韩国经济的腾飞也正是这一时期实现的。1963年,韩国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GNP)只有100美元,而1996年人均GNP已达到10548美元。虽然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使韩国经济陷入低谷,涌现出大量失业人员,但韩国政府在寻求对策的过程中,仍把职业培训摆在重要的位置,并提出要通过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储备为振兴经济所需的技术人才。随着社会需求与经济结构的变化,韩国的职业培训政策也在不断调整。
从1967年至今的30多年间,韩国先后出台了10多部有关职业培训的法律法规,为职业培训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1997年12月制定了新的《劳动者职业培训促进法》,取代原有的《职业培训法》。新法建立了职业能力发展制度,鼓励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为已就业的人提供进一步的培训。

  一、职业培训管理机构
  1.劳动部
  劳动部能力开发审议司全权负责韩国职业培训工作,下设四个处,其主要职能分别是:
  (1)培训政策处:制定和调整职业培训的基本政策;制定、修订和解释职业培训的有关法令;管理职业培训审议委员会;负责职业培训事业的信息收集;收集、管理、使用职业培训促进基金;制定和调整失业者职业培训对策;负责人力资源开发计划的管理和运行;制定和调整公共职业培训发展计划;对公共职业培训设施进行指导和监督等。
  (2)能力开发处:制定职业能力开发事业发展计划;研究和开发职业能力;确定职业能力开发事业中培训费用的标准;失业者再就业培训;开发和改善职业培训标准和课程;职业培训教师的资格认定和管理;负责有关职业培训的国际合作项目;分析比较外国职业培训制度;管理、指导和监督韩国技能大学和韩国职业能力开发院。
  (3)培训指导处:制定和调整企业内职业培训的发展计划;指导、监督企业内职业培训的设施、设置;支援职业培训促进事业;指导和监督职业培训法人;确定职业培训的比率和费用标准;负责职业培训分担金的征收和管理;制定和实行雇用促进培训事业计划等。
  (4)资格振兴处:制定国家技术资格制度、技能奖励的基本政策;制定技术资格鉴定计划;支援技能奖励和技能竞赛大会;征收、管理和使用技能奖励基金;管理技术资格制度审议委员会;受政府委托指导和监督国家技术资格鉴定和技能奖励事务等。
  2.韩国产业人力公团
  韩国产业人力公团是劳动部下属的事业性团体,现有3500名员工。公团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指导和管理韩国技术资格公团和21所职业专门学校及19所技能大学,负责研究发展和实施国家的技术资格鉴定。具体组织、实施职业培训、技术资格鉴定和技能奖励工作;进行产业人力技能的研究和开发;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福利的提高。

  二、职业培训体系
  根据实施职业培训的主体不同,韩国职业培训可分为三种主要形式:
  1.公共职业培训
  是指国家、地方自治团体或总统指定的公共团体实施的职业培训。公共职业培训按培训方式又可分为:委托培训、远程培训、移动培训等;按培训对象可分为主妇培训、失业人员培训等。
  2.企业内职业培训
  是指企业主单独或同其他企业主共同实施的职业培训。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进步,普通教育课程和公共职业培训课程已不能满足产业社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另一方面,国家有限的财政预算制约了人力资源的开发,所以企业培训义务制不仅造就了一批拥有技能的技术工人,同时也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3.认定职业培训
  是指公共职业培训和企业内职业培训以外的,经劳动部部长认可而实施的职业培训。韩国共有476个职业培训机构。其中公共培训机构95个(包括产业人力公团下属的19所技能大学和21所职业专门学校,商工会所举办的8个职业训练院,残疾人雇用促进公团下属的1个职业训练院,以及各政府机关下属的37个职业训练院);企业内培训机构242个;认定培训机构139个(职业专门学校)。
     
  三、职业培训课程
  1.职业培训课程种类
  (1)基础培训:为使劳动者得到从事职业所必需的、基本的从业能力而实施的培训。基础培训的对象十分广泛,无学历和年龄要求。入学时需进行能力测试和身体检查。每年1-2月份招生,3月正式开学。学制为1个月至1年。毕业后达技师2级水平。
  (2)提高培训:为已接受基础培训的人或已具备职业必需的基本从业能力的人所实施的培训,包括资格取得提高培训和职务能力提高培训。资格取得提高培训是指有技师资格以上的人员,为取得上一等级的职业资格而进行的培训,一般培训时间为4周以上;职务能力提高培训是为使有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取得新技术或提高监督管理能力而进行的培训,分为一般培训和管理监督者培训。一般培训时间为24小时以上。
  (3)转职培训:为使劳动者取得与从前从事的职业相似或新职业所需的从业能力而进行的培训。培训时间为4周以上。
  (4)再培训:为弥补劳动者从业能力的不足而进行的培训。培训时间在40小时以上。
  (5)管理者培训:为培养既掌握生产现场新技术又懂得经营管理的生产现场中层管理者而进行的培训。培训时间为6个月至1年。
  (6)多技能技术者培训:为培养掌握2个以上有关工种的技能及技术,能够改善生产流程的技术人员而实施的培训。
  2.职业培训的方法
  (1)集体培训:职业培训机构利用其专门的培训设施开展培训。
  (2)现场培训:利用企业的生产设施开展培训。
  (3)产学联合培训:由企业、培训机构和学校按《教育法》的要求联合开展培训。

  四、经费支持
  1.职业培训促进基金
  这项基金是由职业培训分担金、政府补助金及其他收入构成。其中职业培训分担金是根据《职业培训促进基金法》向企业主征收的,目的是促使企业培养更多的技能人才。其使用范围如下:
  (1)公共职业培训设施的管理费;
  (2)支付企业职业培训费用;
  (3)支付认定职业培训费用;
  (4)职业培训教材的开发、编辑及发行费用;
  (5)有关职业培训的调查、研究费用;
  (6)为促进职业培训而进行的教育、宣传及技能奖励费用;
  (7)职业培训教师的培训;
  (8)支付职业培训设施的费用;
  (9)对职业培训实施者所进行的技术支持;
  (10)其他:支付劳动部官员所指定职业培训教育机构的费用。
  2.雇用保险基金
  《雇用保险法》规定,政府向企业主和劳动者征收雇用保险费,用于实施雇用安定事业、职业能力开发事业,支付失业金等方面,以促进劳动者的生活安定和求职活动,为促进经济发展做贡献。该基金由雇用保险费、征收金、积累金余额等三项构成。
  3.职业能力开发事业
  职业能力开发事业是韩国政府对举办和参加职业培训的企业和劳动者进行援助的制度,其目的是提高劳动者业务能力和技能水平,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同时提高劳动者生活水平。包括对企业主的支援和对劳动者的支援。对企业主的支援分为:教育培训支援、带薪脱产培训支援、企业内培训支援、购置职业培训设施、装备贷款等。支援金额为教育培训的70%(优先支援对象企业为90%)。对劳动者的支援包括:再就业培训支援、培训奖金支援、劳动者学费贷款等,支援的金额为培训所需费用(不得超过100万韩币)外加培训津贴(一般为当年最低工资的70%)。
  为了有效地了解毕业生就业后的的情况,韩国实施了跟踪管理统计法。根据《职业训练基本法》,职业学校学生毕业到企业参加工作的前三年,学校要通过到公司访问、电话或书信联系、学生回学校说明情况等方式,了解毕(结)业生在企业的工作表现、岗位和工种变换情况、工伤事故以及调离企业的情况及其原因。这种跟踪管理第一年每季度进行一次,第二年每半年进行一次,之后每三年进行一次。其中最重要的是第一年的管理。通过这种跟踪调查和记录管理了解企业的情况,知道下一年度企业需要什么样的学生,促使学校更有目的地为社会培养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