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01—2005年高教自考国际贸易专业(专科)考试计划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能够从事我国各行业对外贸易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理解和掌握国际贸易理论和我国对外贸易方针、政策,掌握有关国际金融和国际贸易法律的基本知识,熟悉有关国际惯例和国际公约,具有签订和履行对外贸易合同的能力。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专科层次,其总体水平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类专业专科要求相一致。凡取得本专业专科所规定的17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学分累计在82学分以上,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贸易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考试课程与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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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试课程 |
学分 |
备注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邓小平理论概论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高等数学(一) 大学语文(专) 计算机应用基础 基础会计学 基础英语 国际贸易 国际贸易实务(一) 国际金融 国际商务 市场营销学 中国对外贸易 国际技术贸易 外贸函电 |
3 3 2 6 6 4 4 5 12 4 6 6 4 5 4 4 4 |
含时事 | 四、考试方式
1.本专业所列课程,除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之外,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考试成绩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成绩通知单。 3.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采用上机考核的方法,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
五、新旧考试计划的衔接
本考试计划只与1996—2000年度执行的考试计划相衔接,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除另有规定外)按下表规定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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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1996—2000年考试计划 课程及学分 |
2001—2005年考试计划 课程及学分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
哲学 6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8 高等数学(一) 6 大学语文 6 计算机应用基础 4 应用统计 5 基础会计学 5 财政与金融 5 基础英语 12 国际贸易 4 中国对外贸易 4 国际金融(国贸) 6 国际贸易实务 6 国际商法 4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6 高等数学(一) 6 大学语文(专) 4 计算机应用基础 4 市场营销学 5 基础会计学 5 国际技术贸易 4 基础英语 12 国际贸易 4 中国对外贸易 4 国际金融 6 国际贸易实务(一) 6 国际商法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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