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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习惯是健全人格的巩固基础
--著名教育家陈鹤琴论习惯
陈鹤琴是我国早期的幼儿教育专家。他早年毕业于清华学校,后留学美国,获哥伦比亚大学教育硕士学位。陈鹤琴毕生致力于中国教育的改造和儿童教育事业。1923年春他在南京创办了我国最早的幼儿教育实验园--鼓楼幼稚园。他是我国儿童教育事业的先行者。陈鹤琴非常重视儿童良好习惯的培养,并对此做了深入的研究。他有关习惯的某些思想和论述,至今仍具有指导意义。
习惯贵在从小培养 陈鹤琴认为一个人要养成良好的习惯,应该从小就加以训练和培养。他指出,"教育一个人要从小就注意起的,讲话怎样讲,批评怎样批评,做人的态度,对人的礼貌,以及一切的一切都要从小养成。外国有句话说:'开始做得好,一半做到了'中国的先哲也有'慎始'的教训,一种习惯之养成,莫不由"渐"而来。
做人是顶难的,一定要从小就加以训练,养成种种优良的习惯和态度,在小孩子时代已经受了良好的教育,到青年的时候,自然可以减少许多问题。'慎始则善终',这是必然的结果。"
幼儿时期是习惯养成的关键期 陈鹤琴认为,"人类的动作十分之八九是习惯,而这种习惯又大部分是在幼年养成的,所以在幼年时代,应当特别注意习惯的养成。但是习惯不是一律的,有好有坏;习惯养得好,终身受其福,习惯养得不好,则终身受其累。"他还举了相应的事例予以说明。"比如某幼稚生在某幼稚园上学,开始执笔就用四个指头,他的教师没有留心,不去矫正他,过了一段,这种执笔的姿势差不多变成一种牢不可破的习惯了;后来,他换了一个幼稚园,那园里的教师发觉了他的坏姿势,费了四个月的功夫,才把他矫正过来。倘使这个教师也象如前的教师一样忽略过去,没有替他矫正,那恐怕到后来还要难改了呢。所以我们应当特别注意儿童所养成的种种习惯,以期建筑健全人格之巩固基础。"
所以,幼儿园要使儿童养成良好的习惯。
父母与儿童良好习惯的养成 陈鹤琴认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儿童良好习惯的养成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他说:"儿童在没有进学校之前,一天到晚最亲近的人当然是父母,父母的言语动作,最是儿童所习见习闻的。就是进了学校之后,放学回家,还是和父母在一起,如果父母的知识习惯好,儿童早已受到好的家庭教育,再加上学校教育,自然就相得益彰。父母的知识习惯不好,那么儿童在未进学校之前,无形中早已养成不良的习惯,学校教育就算很好,和就收效甚微了。"
陈鹤琴还认为,母亲的素质对于儿童养成良好习惯更为重要。他指出,"父母与儿童的关系,分别的讲述起来,母亲和儿童更加亲密。因母亲教育和儿童教育的相关度,也格外高。儿童在没出生前十个月,早已受到母亲的体质和性情脾气的影响,出世以后一两年中间,无时不在母亲的怀抱,母亲的一举一动,都可以优先的影印入儿童的脑海,成为极深刻的印象。母亲如果受过良好的教育,他的习惯行动,自然也就良好,在日常生活中间她的儿童就会随时随地受到一种无形的良好教育。"
为此,陈鹤琴认为父母在儿童良好习惯的养成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儿童的健康和发育。他说,"讲到儿童教育,健康和发育,就是第一个根本问题。"4052、使儿童养成服务的好习惯。他指出,"儿童的心理和生理两方面都得到充分发展,当然是很好的,然而有了健全的身心,不能做有益公众的事情,这不但对于社会无益,或许是有害的,所以我们教育儿童,还要培养他们服务的习惯。"服务的习惯包括以下几方面:(1)不自私。他说:"我们教育儿童,第一先要教他们牺牲我见,扫除自私自利的心理,对于食物不要争多嫌少,对于一切玩具,不要抢夺霸占,遇到这种事情,务须善事晓谕,教儿童推己及人,引起他们设身处地的思想,养成大公无私的习惯。"(2)帮助人家。他认为,在家庭生活中,遇到儿童能够做的事情,做父母的,就应当教儿童自己去做。(3)守秩序。他说:"社会是公众集团,个人在这集团中活动决不可图一己的性情,比如人家谈话,不要去参杂其间,人家工作不要去吵闹,人家休息的时间,不要高声谈笑,凡此种种,都要从小教训,养成这种习惯,长大了,才能确守社会秩序,做个健全优良的国民。"
习惯养成的原则 陈鹤琴认为,父母和教师在儿童良好习惯的培养中,应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1、以身作则。陈鹤琴认为,父母和教师的"一举一动,都要做儿童的模范,因为儿童的脑筋是纯洁的,而且又是富于模仿性的,看到好的举动,无形之中,就得到好的印象,看到不良举动,无形之中,就得到坏的印象,所谓'习于善则善,习于恶则恶。'"
2、注意第一次。陈鹤琴认为,"无论什么事,第一次做得好,第二次就容易做得好;第一次做错,第二次就容易做错。" 儿童种种坏的习惯都是由于开始学的时候,他们的教师或父母没有留意去指导他们的缘故,以致后来一误再误,成为第二天性;所以要教小孩子教得好,必定要在第一次的时候教得好。所以对于第一次的动作,做父母和教师的要格外留意教导,以免错误。
3、不要有例外。陈鹤琴指出,"养成好习惯难,养成坏习惯易。做父母或老师的要使小孩子养成良好的习惯,在好习惯未成的时候,不准小孩子有例外的动作。一个小小的例外,就可能破坏已成之习惯。"
4、发挥儿童的主动性。陈鹤琴指出,小孩子学习事物须自己学习。他说:"做这个原则,是教学的基本原则,一切的学习,不论是肌肉的,不论是感觉的,不论是神经的,都要靠"做"的。所以凡是学生能够自己做的,你应该让他们自己做。凡是儿童自己能够想的,应当让他自己想。最危险的,就是儿童没有思想的机会。我们人一天到晚所做的事情,所有的活动,十之八九都是习惯。早上起来,穿衣是习惯,吃饭是习惯,走路是习惯,写字是习惯,运动是习惯,睡是习惯,一切的一切,都受习惯的支配,思想的时间却是很少。凡百事情做父母和教师的,切不可一手包办,或横加干涉,应当从旁观察,相机指导。直接经验,自己思想,是学习中的唯一门径。"
为此,应鼓励儿童去发现他自己的世界。他指出,儿童的世界,是儿童自己去探讨,去发现的。他自己所求来的知识,才是真知识,他自己所发现的世界,才是他的真世界。
5、持之以恒,循序渐进。陈鹤琴认为,持之以恒是养成习惯的必要步骤。他指出,"不断地做,是养成'习惯'的必要步骤,单是'知'而不'行',单是'理论'而无实践,样样事体都不会成功。不断地做,习惯养成了,然后可以持续不断,表现出成绩来。"
陈鹤琴认为,习惯的形成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一般要经历一个从被动到主动的过程。首先是完全由老师或父母来管理和约束。第二阶段是由团体管理。最后是自己管理。
6、积极的鼓励。陈鹤琴主张在儿童习惯的养成中应多鼓励。他说,"一切的一切,你要用鼓励的方法来控制儿童的行为,来督促儿童的求学。消极的制裁不会发生多大的效果的,有时候反而容易引起他的反感。"
7、多接近自然和社会。陈鹤琴认为,走进自然和深入社会是养成儿童良好习惯的有效途径。他说,大自然、大社会是我们知识的宝库,是我们的活教材、活教师,每一个人都应当向它们领教,向它们探讨。
附:
陈鹤琴简介:(1892~1982),浙江上虞人。中国现代著名教育家、儿童心理学家和儿童教育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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