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迪告硅谷动力“抄袭” 被告拒绝赔偿
赛迪咨询告硅谷动力“抄袭”一案第一轮审理近日在北京海淀区法院知识产权庭结束,被告方硅谷动力拒绝接受原告方提出的道歉和赔偿要求。
根据原告方赛迪咨询提供的证据显示,赛迪咨询在今年7月27日的赛迪集团旗下的《中国计算机报》上首次发表其产业咨询报告的。7月31日,赛迪咨询发现这份刚刚公布的报告赫然出现在硅谷动力的网站上。
被告方硅谷动力声称,硅谷动力是在上海一家网站上转载这份报告的,并非直接转载自《中国计算机报》。因此这也成为硅谷动力拒绝赔偿和道歉的缘由。
据悉,原告方赛迪咨询以硅谷动力侵犯著作版权为由要求被告硅谷动力赔偿损失1.5万元人民币,并在媒体公开道歉。硅谷动力断然拒绝,今天法庭调解宣告失败,我们将陆续报道这一案件的最新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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