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全国妇联系统儿童活动中心文艺汇演通知

01-4-9 16: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儿童工作部: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 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提高妇联系统儿童活动中心教育教学质量和工作水平,展示儿童素质教育成果和精神风采,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中国儿童中心定于2001年8月,以“做新世纪主人”为主题,联合举办全国妇联系统儿童活动中心文艺汇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出时间
  
  8月8日一12日(含报道、返程、参观1天)
  
  二、参加范围
  
  全国妇联系统(不含其他系统)儿童活动中心或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三、节目要求
  
  1、节目种类:儿童舞蹈、戏剧、声于、器乐。
  
  2、作品具有强烈的时代特征、鲜明的民族(地域)风格和浓郁的儿童性情趣。
  
  3、题材宽泛、形式多样、构思新颖、内容有新意。
  
  4、表现手法丰富,形象塑造鲜明,舞台美术、服装简洁明快,易于普及和推广。
  
  5、节目时间5分钟以内,演员最多不超过12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儿童部负责本省文艺节目的推荐工作,每省推荐1-3个节目。请于20ol年5月20目前将节目录象带寄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社区处。录像带要求图像清晰,标明节目名称。演出时间,参加人数和内容介绍。报送节目由专家评委会经过筛选后择优确定晋京文艺汇演节目。
  
  参加演出人员的食宿费。往返交通费、参观门票费自理。
  
  联系电话: (010) 65221 133一2403传真: (01D)- 65229316
  
  联系人:姜少英  王春莲
  
  地址:北京建国门大街15号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社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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