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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南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原名南宁市少年宫,1981年6月建成并正式对外开放,隶属于共青团南宁市委。座落于南宁市明秀东路和友爱路的交汇处,占地面积76亩,现有干部职工42人。1995年定为副县(处)级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教育培训科、青少年艺术科、综合开发科、文化活动管理科、校外教育研究室、财务科、保卫科以及少儿艺术学校等机构。是南宁市规模最大的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单位。
  
  1976年7月,南宁市革命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市总工会在大寨路筹建的第二工人文化宫用地(现民族商场)全部转交团市委作为筹建少年宫使用,由团市委抽调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组成筹建领导小组开展筹建工作。1977年6月1日,市革委会批准成立少年宫等各处,由市财政拔款筹建,最初筹建人员有5名(后来少年宫拟定地点由第二工人文化宫原址转到现在的地点),并马上开始动工兴建,由团市委副书记陈炎芳总负责。1981年6月建成并正式对外开放。现已成为拥有溜冰场、电影场、歌舞厅、网球场、游泳池、娱乐城、教学楼以及儿童乐园等颇具规模的、融教育、培训、娱乐以及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文化产业。
  
  中心建立以来,一直以坚持开展校外培训、科技普及、文化娱乐、文艺汇演以及组织比赛等多种活动形式,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有效的服务,在首府享有良好的声誉。中心拥有优秀的师资力量和组织人才,长年的培训设有舞蹈、声乐、书法、美术、电脑、航模、体操、武术、生物、网球、足球、羽毛球、演讲、小主持人、裁缝、小提琴、电子琴、游泳等近20个文艺、科技和体育项目,常年学员3000多人,为社会培养大批的青少年人才,一届届学员先后成为学校第二课堂的骨干和企事业、机关单位的人才。中心每年派出选手参加全区、全国乃至国际友好赛事,获得过金奖、银奖等许多荣誉,充分展示了首府青少年的知识风貌。隶属于中心领导和培养的南宁市少儿艺术团,于1986年组建,代表着广西少儿艺术的最高水平,是南国艺术的一支奇葩,建团十多年来,硕果累累。少儿艺术团在配合全市、全区的重大社会活动和外事活动中担当起重要的角色,先后出代表南宁、广西出访过海口、贵州、广东等十几个省市,1994年代表广西出访了奥地利,参加了克拉根福市的国际和平儿童艺术节,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中心频频出现在南宁市电视台、广西电视台和各种重大活动中,为南宁市的少儿文化艺术增添了一道绚丽的风景。
  中心每年组织全市性的中小学生“希望之星”文艺汇演、夏令营活动、“六.一”儿童节系列活动以及参加电视台的各种专场演出等,更是为首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文化氛围。特别是每年开展的书法、美术、航模、舞蹈等比赛及汇演活动,对充实学生课余文化生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据初步估算,中心建成20年来,受中心培训的学员超过10万人次,接待和参加活动的人员达1000万人次,为首府的文化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近年来,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下,中心也加大了对阵地改革的步伐,明确了以经济建设为载体、以校外教育为龙头、以文化活动为纽带、以阵地建设为依托的改革指导思想,迎来了中心发展的良好势头,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创下中心有史以来的辉煌成绩。1995年3月,被共青团广西区委授予了“全区先进青少年宫”的荣誉称号;6月,获全国少工委授予的“全国雏鹰行动达标基地”的荣誉称号;10月,获共青团中央、国家文化部授予的“全国先进青少年宫”的荣誉称号;1997年12月,荣获国家教委、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授予的全国“双有”主题教育活动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荣获南宁市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是市级“文明单位”,南宁市“花园式单位”;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先进单位;荣获南宁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上,南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正阔步向前,为首府的校外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再增添新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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